高雄市政府慰助凱米颱風泡水車輛(含拖吊)線上申請/宇傳媒

日期:2024-07-31 15:56:12

申請說明

於本市轄區內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之車輛所有人,因凱米颱風期間泡水所受減損或滅失,依據「高雄市政府慰助凱米颱風泡水車輛實施計畫」,減損或滅失之價值。

 

慰助申請條件:車輛泡水減損、滅失之價值或維修費用,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慰助新臺幣二萬元,普通機車最高慰助新臺幣二千元,未達上限之維修費依實際費用慰助。同時協助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(限高雄市牌照)。

 

汽車停在地下室或停在路邊/平面遭泡水受損而支出拖吊移置者,慰助支出拖吊費用半額。惟停放於地下室每輛最高慰助 5,000元;停放於路邊/平面每輛最高慰助 1,000 元。

 

※ 如申請核準後,請於14天內寄送維修及拖吊之收據正本予本府水利局(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水利養護科)

※ 必要時,主辦機關得要求申請人繳交佐證資料的正本文件

申請期限

113年8月30日17:00前。

諮詢單位

1.各區公所

2.泡水車災損慰問金:水利局水利養護科 電話:(07)7995678#2513、#2515、#2516、#2517、#2518、#2519、#2526

3.泡水車移置慰問金: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 電話: (07)2299-836

 

宇傳媒

宇傳媒

電話:07-6164205
傳真:07-6163614
地址:824高雄市燕巢郵政39號
電子信箱:liouws391@yahoo.com.tw
LINE- ID: